一、培训目的
1、为继续贯彻落实省教育厅“关于在全省建立班级心理保健员制度的通知”(赣教社政字【2009】26号)的文件精神,使此项工作正常化;
2、在选拔的“班级心理保健员”中普及心理学和心理咨询知识;
3、为保证选聘的各班级心理保健员有能力履行其工作职责,顺利地开展工作。
二、工作安排
2015年11月30日18:30在二教学楼400开始培训,要求所有15级“班级心理保健员”候选人、14级尚未获得证书的保健员准时参加,并欢迎学院各班级辅导员、院心理协会成员参加。
1、培训具体安排:
培训内容 
 | 培训教师 
 | 培训时间 
 | 培训地点 
 | 
普通心理学 
 | 陈智行 
 | 11月30日(星期一),18:30—20:30 
 | 二教学楼400 
 | 
心理咨询员的心理咨询技能 
 | 吴怡白 
 | 12月1日(星期二),18:30—20:30 
 | 二教学楼400 
 | 
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
 | 李高翔 
 | 12月2日(星期三)15:00—17:00 
 | 二教学楼400 
 | 
心理咨询员的职业道德、相关守则、伦理原则 
 | 桂智文 
 | 12月2日(星期三),18:30—20:30 
 | 二教学楼400 
 | 
心理测验 
 | 万翔辉 
 | 12月3日(星期四),18:30—20:30 
 | 二教学楼400 
 | 
心理危机干预 
 | 
发展心理学 
 | 阳东青 
 | 12月7日(星期一),18:30—20:30 
 | 二教学楼400 
 | 
咨询心理学 
 | 汤志宇 
 | 12月8日(星期二),18:30—20:30 
 | 二教学楼400 
 | 
2、考试时间:2015年12月9日16:00—17:30;
3、2015年12月16日15:30在办公楼一楼就业大厅召开培训总结会,同时给培训合格的“班级心理保健员”颁发聘书。
 院心理咨询中心
 2015、11、26